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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民乐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医学类大学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10:03  |  查看次数:[]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4.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研究生学历人员或取得医师资格证人员。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户籍不限。

7.30周岁以下指19924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4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241日以后出生。

8.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名额

见附件1:民乐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引进医学类大学生岗位表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1231日前在引进岗位空缺时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地点为引进医院办公室。

报名方式2:按照公告提供的有关岗位联系人信息,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转化成pdf格式发送引进医院联系人邮箱。

报名资料:报名者须填写《民乐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医学类大学生报名登记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扫描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扫描件(A4纸张),由引进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在引进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电话通知。

(三)考试

本次引进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各岗位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经公开引进医学类大学生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考试时间:省内医疗卫生专业各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期间,在各高校内组织引进考试(考生可在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双选会期间参加引进,时间见各高校“双选会”公告)。高校引进会后,空缺名额由引进主管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择时组织引进,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考察满分为100分。考评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考评考官的平均分计算。

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不能在各高校内组织引进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人数只有1人的,由考评小组考核、考察,经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引进计划。

(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县卫健局和引进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拟聘人员负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和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后,提供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县人社局和卫健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6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引进工作在民乐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医学类大学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会同各引进单位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36-4455077(民乐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0936-4421502(民乐县纪委监委)

0936-4416213(民乐县人社局) 

报名联系人:

民乐县卫健局     王玲    联系电话:13689321816

民乐县人民医院   魏源    联系电话:15193430443      

民乐县中医医院   王旭华  联系电话:15393664489

民乐县妇幼保健院 牛玉国 联系电话:18793669472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2331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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